重庆市的地方法律对"订金'一词做过解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0:23:02
因买房交订金2W后第二天不想买了,发生纠纷需要法律咨询...
跪谢!~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一个法律名词。

买房者交纳了定金后,如果放弃购买,无权要回定金。

卖房者收取了定金后,如果放弃交易,则要双倍退还定金。

上述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交易合同中的,除非有一方采取欺诈、欺骗等手段收取定金的,否则一般都不会退还。

订金:是一个没有法律依据的名词。

实际来说,是没有任何法律意义的。法律上不支持订金的说法。

如果买房者交纳的款项是以订金的名义收取的,那么当放弃购买时,这个钱必须是可以退还的。

而如果卖方放弃交易,也不必双倍退还这部分钱。

建议你:
1、首先了解在交纳定金时对方是否具备房屋销售许可证或者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完善的开发手续和销售手续。
2、开发商是否有违约的地方。

如果你交的是定金,那么如果对方手续不全,则属于欺诈或欺骗行为。可以退,如果对方手续齐全、告知清楚,则无法退还。

而如果是订金,则没必要那么麻烦了,肯定是可以退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好像没有